(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区农林水局、区物价局等)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二十)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六)健全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建设仓储、烘干、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流转过程中,要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支持建立中晚籼稻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品质,增加种粮收益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积极桐城市15日天气预报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农林水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鄂政发〔2015〕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7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构建我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十九)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2016年底前,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立粮食质量追溯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质量安全宜昌市物价局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强粮食收购入库和入市质量检测,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食药局、区农林水局、区卫计局等)
(十二)培育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思路,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所涉及的土地变性,其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外,其余部分主要用于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桐城市教育对改革涉及的各种手续费、契税等实行政策优惠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支持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发展(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等)
(十七)全面实施节粮减损积极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等的引导和监督,制止粮食浪费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对学生及广大青少年的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新装备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过度加工造成粮食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区粮食桐城市教育局局长局、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局、区科技局等)
(十)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快粮食新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积极支持粮食仓储项目建设,“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粮油收购、仓储、流通等方面建立国有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仓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三)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一手抓粮食安全保障、一手抓粮食产业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支持粮食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培育壮大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发挥粮食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稻米和菜籽油主导产业,促进粮食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支持发展富硒粮食、生态虾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稻等特色产业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促进粮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开发方便米饭、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新型优质健康粮食产品,推进产业化发展创新粮食流通方式和业态,发挥“互联网+”在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建设信息化智慧工厂,促进粮油食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农林水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等)
(二十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九)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粮食桐城市规划局储备所需收购费用、资金利息、保管、轮换等费用补贴在包干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粮食风险基金不能满足地方粮食储备所需费用时,其缺口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和外部监督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工作定期将地方粮食储备品种、数量和布局等信息报送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
七、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
(十一)积极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加快推进重点粮食物流加工园区和重要节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国家粮食物流通道的有效对接将粮油批发、配送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统筹推进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化州市人民政府方式,引导购销运企业联合运营进一步推进政策性粮食规范交易培育公益性粮食批发市场加强粮食产销合作(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
附件:1.沙市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根据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统筹桐城市天气预报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落实收购资金贷款,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及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农林水局、区发改局、沙市工商分局、市工商江津分局等)
八、落实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十六)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加快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坚决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区粮食局、沙市工商分局、市工商江津分局、区发改局、区食药监桐城市教育局管局、区编办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管,控制工业“三废”和农业面源污染,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耕地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土壤受污染严重地区要采取耕地土壤修复、调整种植结构、划定粮食生产禁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成农村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水等收集处理系统,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等)
(七)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桐城市新安初级中学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粮食作物保险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等)
(四)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加大改造中低产田和连片大规模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力度,增加粮食产量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解决好农田灌溉渠系和电力配套,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林水局等)
(二十一)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成立沙市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粮食生产、流通、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要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农业、商务、粮食等桐城市天气预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和有关费用
(十五)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建立粮食监测预警平台,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有关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粮油质检机构,加强粮油质检能力建设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桐城市卫生局局长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实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食药局、区农林水局)
六、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十四)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选择放心粮油连锁店、军粮供应站和部分管理规范的超市作为应急供应网点,按照《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承担应急保供任务落实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成品粮油,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责任单位:区粮食局)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划定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实行耕桐城市教育局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农林水局、区审计局等)
五、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四、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五)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和粮食品质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和秸秆还田,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桐城市卫生计生委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建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粮食局、区科技局等)
2016年1月11日
2.沙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表
(一)强化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长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是: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桐城市是哪个市的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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