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中流砥柱的80后、90后
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
很多人都觉得家里只有我这一个孩子
父母的遗产肯定是归我的
图样图森破!
你要这么想那就擎等着吃亏去吧!
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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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平方米的房子(学区房价值万)。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估计好多人看到这都是一脸懵逼
爹妈只有我这一个孩子
为啥他俩的房子不能全部归我?
你也别不服
其实法律确实就是这么规定的
继承房产可不是
那么简单的事情
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
排在继承第一顺序的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
这个事比较复杂,大概意思是说:“光有一个独生子女证,并不能证明你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因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里,还包括你的爷爷、奶奶、儿子、儿媳等等。假如小明的父亲去世了,而小明的爷爷还在世,那么小明父亲留下的房产,就还有小明爷爷的一份,不是全部都属于小明的。
乱不乱??
实在看不懂
就看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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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图看起来应该简单、直接的很多
其实问题主要就出在爷爷奶奶那,如果父母去世而爷爷奶奶在世,那么他们就有权继承一部分房产。然而等爷爷奶奶去世以后,他们所继承的那部分房产里面,你的大伯、二伯、大姑、三婶……全都有权继承一部分。
所以自然而然的
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就不能继承全部的房产了
而小丽的情况其实还算不错
由于母亲去世之前
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
所以母亲的遗产就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
再加上自己拥有的5/24
小丽一共可以拿到房产的八分之七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应该怎么做?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你作为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去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的话,不仅需要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虽然生前去谈身后事在中国比较忌讳
但现在时代不同
因为遗产纠纷而亲人反目成仇的例子
比比皆是
身为父母不得不重视一下
所以父母在生前能办理一份遗嘱公证
确立一份能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
可能是避免后代陷入遗产纠纷的最好方法
为人父母最好能在50岁以后,就准备立一个遗嘱。如果立了遗嘱以后,发现子女不孝,还可以随时更改遗嘱内容,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
当然也可以生前就把房产赠予子女
但最好能附加条件
“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遗嘱应该怎么立?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
实践中,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在危急情况消失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归于无效。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实践中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比较少见。大部分的老百姓通常所立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
立遗嘱需要避免的常见问题
一、不标明落款时间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立遗嘱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有很多的遗嘱就是因为欠缺落款时间而产生争议。
二、打印遗嘱
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电脑来起草文件,因此也有很多的人通过电脑打印遗嘱,然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字。但因为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因此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同案不同判问题非常突出。截止到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大家慎用电脑打印遗嘱,宁可打完了再抄写一遍。
三、以按手印代替签名
很多立遗嘱人会采用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这样的遗嘱也大量地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并签名。不签名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同时立遗嘱人能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却用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也容易让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继承纠纷。
四、夫妻只立一份遗嘱
有的夫妻两人只立一份遗嘱,由其中一人执笔,夫妻双方在遗嘱上签字。不执笔一方的遗嘱内容因不符合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的要求,也不符合代书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司法实践中,就有可能被认定无效。遗嘱是人生中重大的安排,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分别订立遗嘱,如果确需夫妻双方订立共同遗嘱,那么最好请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五、未依法保留特留份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俗称“特留份”。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全部的财产留给儿子,而没有给未成年的女儿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全部留给子女,却忘了给年迈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留下必要的份额,这样的遗嘱都会被认定为部分无效。
六、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很多的当事人将家庭共有的财产或者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作是个人的财产在遗嘱里进行处分。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把公司资产当作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处分,这样的处分依法无效。
七、近亲属做代书人或者见证人
有的父母在临终前会找其中一个继承人,让其代写遗嘱。也有的在写代书遗嘱时找亲戚做代书人或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八、立好遗嘱自己保管
大量的当事人立好遗嘱之后把遗嘱放在一个自认为安全、保密的地方。幸运的,可以在去世前交代清楚遗嘱的保管地方。但是大量的当事人因突发意外、或因临终病痛折磨、健忘、恐惧等原因而忘记交代遗嘱事宜,导致身后事无法按照自己的遗愿处理。遗嘱立了也等于没有立。因此立好遗嘱之后最好找一个自己信赖的人保管以及执行遗嘱。找不到人保管遗嘱,那么至少也要告知可信赖的人遗嘱保管的地方,以便在继承发生时,遗嘱能够出现并得以执行。
齐齐哈尔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
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怎么办?如果父母生前并没有设立遗嘱公证,那么作为继承人的独生子女,就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
或者也可以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
如果父母已经立了遗嘱,但没有公证。那么在父母去世以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根本没有遗嘱,应该怎么办?如果父母并没有立下遗嘱,身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且父母也已去世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
等法院确认出了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80后、90后身为独生子女
虽然承受着全部的压力
但也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爱
虽然跟父母谈遗嘱这事,实属不该
但如若不谈,以后更加麻烦
如果能跟父母和和气气的商谈这件事
相信父母也不会怪你的
最后,小六子衷心祝愿
天下所有的父母
都可以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综合整理自新分类、张家港爱上网、上海头条、名城苏州网、网络等
小六子工资已与挂钩,一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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