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雄代理市长的决定
(年3月15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鉴于陆应平同志已辞去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雄同志代理市长。
来源:桐城市新闻网
责编:华繁审核:陈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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