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法治日报今日连推三整版,聚焦政

编者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两年多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促进了社会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各级政法机关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   

《法治日报》今天(27日)在5版至7版推出记者采写的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追逃故事、“三书一函”推动行业清源3组稿件,展现各地政法机关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的生动实践。

依法办案

专项斗争迎来起诉审判高峰期

在法治框架内决战决胜扫黑除恶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子阳周斌见习记者邹星宇

7月30日,以余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审判过程中,法院为12名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通过仔细梳理每名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最终依法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12年,部分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则被适用缓刑。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我们特别注重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实体和程序公正,切实保障人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诸暨市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知礼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这只是司法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一个缩影。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迎来起诉审判高峰期,各级司法机关坚守法治原则,保持法治定力,严格依法办案,以审判为中心、用证据说话,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依法办案

  对多册案卷材料进行重点研判、综合分析和关联对比,审查起诉阶段赴外地(异地管辖)对27名犯罪嫌疑人提押审讯80多次,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10多次……说起前不久办结的占某某等27人涉黑案,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来成感慨万千。   

“正是因为对每个证据、每个犯罪事实严格把关,才顺利认定此案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4个特征,及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罗来成说。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占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2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   

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嫌罪名多,调查取证难、证据固定难、案件定性难,这“三多三难”是涉黑涉恶案件的共同特征,办案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司法机关迎难而上,通过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实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院院庭长办案机制,探索异地办案、集中管辖等系列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准确、从快、有力惩处涉黑涉恶犯罪。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各地司法机关依法全面审查证据,不拔高、不降格、不凑数,做到不枉不纵。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直告诉记者,最近在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他发现涉案的25名人员中,有4人存在临时被纠集、在犯罪现场没有实际动手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这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各地司法机关对严重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等涉黑涉恶犯罪严惩不贷的同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理。   

7月28日至29日,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某某等14人涉黑案,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案件顺利办结,既节约了诉讼资源,也彰显了司法公正。   

“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从实体上来看,司法机关正确区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恶势力的界限标准,合理定罪量刑;从程序上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真正把法治精神贯穿办案始终,确保了办案质量,维护了公平正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评价说。

保障权利

“医院接受治疗,虽然日常交流没有问题,但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病情不稳定,离开医疗监护容易出现危险。”不能间断的治疗遇上不可缺席的庭审,让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吴涛犯了难。   

在征得杨某占本人及其主治医生同意后,6月29日上午,建安区法院将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的庭审现场通过内网延伸至杨某占的病房,开始了一场既严肃又有温度的庭审。   

质证、辩论、陈述……首犯杨某占进行了长达1小时40分钟的自行辩护。网络庭审画面流畅、语音清晰,杨某占的诉讼权利丝毫未受影响。   

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护理念,严守诉讼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在周某等38人涉黑案中,湖北法院为被告人指派了32名法律援助律师,协调安排律师通过远程视频会见被告人。   

与此同时,江苏、广东、陕西、湖南、湖北等地司法机关多措并举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庭审前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   

为防范冤错案发生,各地司法机关积极运用庭前会议制度,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申请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今年6月,刘某旺等21人涉黑案在陕西省武功县开庭审理,有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审查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发函,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及时给予答复,确保了定案证据的合法性。   

安徽桐城法院为年龄偏大的被告人安排医务人员待命,为聋哑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并指定辩护人;湖南嘉禾检察机关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公正司法有力度有温度。   

“尽管不少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可谓罪行累累,但其合法诉讼权利仍应得到保障,这是体现一个国家刑事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说,在这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受了考验,得到了检验,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打财断血

5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陈某森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万元。本案判处罚金共计1.45亿元。   

“这一涉黑组织存在时间长达20年,要完美剥离涉案财产,区分陈某森等人的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存在特别大的困难。”承办检察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洁坦言。   

周洁介绍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阶段,重点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查陈某森涉黑案的财产问题,提出将财产卷单独制册。之后抽丝剥茧,依法认定涉案财产,获得法院的支持和采纳。   

记者梳理发现,依法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几乎成为司法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标配”——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生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司法机关充分运用财产刑处罚手段,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努力实现“黑财清底”。   

河南等地法院出台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审判执行工作指引,详细规范涉案财产处置问题;湖南法院明确要求建立扫黑除恶涉财产刑案专项台账,实时掌握执行进展;广东等地法院就涉黑涉恶财产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各地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毁、打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认真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涉黑涉恶人员与一般企业经营人员,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是涉案财产还是合法财产,最主要的是看其与犯罪的关联性。如果财产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阮齐林说,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司法机关要做到在法治框架下“打财断血”。   

张建伟评价说,司法机关依法开展黑恶案件“打财断血”,避免“一刀切”,严格区分涉案财产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不仅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人民群众更广泛的拥护和支持。

追逃故事

追逃“组合拳”

让黑恶逃犯无处藏身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长春周斌见习记者赵婕

6月25日,端午节。安徽省亳州市最后一名涉黑涉恶境外目标逃犯王某在中老边境落网。至此,亳州市11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悉数到案。   

年7月,亳州公安打掉以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组织的主要成员王某潜逃国外、行踪不定,还断绝了与家人的一切联系。   

今年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开始后,专班民警迎难而上,几经周折,终于找到突破口,确定王某藏匿在老挝金三角地区的一个靶场内。民警通过对王某在金三角的亲密关系人进行加压式劝投,使其迫于压力主动与民警联系,经耐心规劝后回国投案自首。   

这只是各地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追逃工作的一个缩影。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追逃“清零”行动及时而且必要,通过掀起强大追逃攻势,让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无处遁形,有效震慑了犯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助力扫黑除恶取得突破、走向胜利。

持续发力高压震慑

涉黑涉恶逃犯不被抓获,案件就难以攻破,正义就难以伸张,潜在的危害就难以消除,群众就难以满意,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就会打折扣。   

“云剑”行动、百日追逃行动……年12月以来,政法机关相继启动一系列追逃攻势,取得重大战果。   

在此基础上,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决定开展“六清”行动。次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   

一声令下,吹响追逃总攻的号角。各地立即行动,迅速掀起涉黑涉恶追逃新高潮。   

浙江温州成立最高规格的缉捕小组、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担任涉黑逃犯缉捕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和县(市、区)公安“一把手”局长担任涉恶逃犯缉捕第一责任人,实行挂账督捕,在全省率先实现“清零”目标。   

广东揭阳针对确定目标逃犯采取集中追逃的方式,抽调精干警力组建集中追逃专班,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全力保障追逃行动,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优势提高追逃精准度,使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逃无可逃、躲无可躲。   

河北唐山成立市县两级追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任务责任清单,落实一逃、一档、一策、一专人“四个一”工作法,聚力推动追逃组织战、合成战、科技战、攻心战,目前挂账的6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   

截至7月底,全国已抓获涉嫌黑恶犯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人,到案率85.7%,其中境内逃犯到案人,到案率94.3%。   

“各地政法机关持续加压发力,保持高压震慑,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勇气,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决胜战,这是追逃‘清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原因。”叶青说。

法治思维依法追逃

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在推进追逃“清零”行动中,不少地方发布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通告、通缉令等,表明法律立场,形成声势浩大的追逃攻势。   

与此同时,追逃民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在逃人员家中,帮助家属算清法律账、亲情账、经济账,宣传法律政策,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成效显著。   

黄某是河南省镇平县最后一名涉黑恶犯罪网上逃犯。在发布通缉令的同时,镇平县公安局局长多次到黄某家中,不厌其烦地宣讲法律政策,讲明利害关系。在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势下,黄某家属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最终促成黄某于7月24日投案自首。   

针对部分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情况,重庆、安徽、广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坚持有逃必追,通过启动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积极争取相关国家和地区警方的支持配合,开展跨境追逃。   

出某、徐某分别是涉黑、涉恶团伙的骨干成员,年逃至老挝和缅甸,虽然专班民警耐心细致地开展劝投工作,但两人拒不投案自首。   

今年,福建泉州警方在云南警方支持配合下,跨越多公里、历时一个多月,于5月27日在老挝金三角经济区、缅甸佤邦邦康将两人分别抓获归案。   

“近年来,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统筹部署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巨大进展,相关经验和做法也体现在对涉黑恶在逃人员的追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说,涉黑涉恶追逃工作始终坚持法治原则,跨国追逃遵守国际条约,充分尊重所在国家法律制度,取得积极效果。

科技追逃事半功倍

杭州公安依托“城市大脑”“云镜”“云捕”等智能平台优势,整合各类数据,通过分析研判锁定公安部督捕在逃嫌疑人李某的落脚点,成功将其抓捕归案;绍兴公安加大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研判力度,发现涉黑涉恶逃犯涉网线索13条,成功抓捕5人……   

今年以来,浙江省充分发挥智慧公安、数据警务等优势,调动高科技公司和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将各渠道收集的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研判,精准刻画目标逃犯的行为特征及行动去向,提升科技追逃成效。   

面对狡猾的涉黑涉恶逃犯,各地进一步从科技和大数据应用上挖掘潜力,不断提升追逃行动科技含量,提高预警和发现能力,助力追逃工作事半功倍。   

河北邢台警方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实行一人一策,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查找蛛丝马迹,提高追逃实效;广东珠海公安深度挖掘智慧警务和大数据应用潜力,在组织开展的两轮集中追逃行动中,目标逃犯悉数到案并提前“清零”。   

“为提高追逃工作水平,有必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追逃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说,以扫黑除恶为抓手,整合各地执法信息网络和数据平台,既有助于精准追逃,提高追逃效率,也有助于健全执法合作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新案和旧案的追逃工作。

追逃追赃同步推进

专家们纷纷点赞政法机关持续推进涉黑涉恶追逃工作取得的成效,就如何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叶青注意到,深圳等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线索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打消群众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疑虑,有效调动了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的积极性。   

“各地应该积极借鉴,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之势。”叶青建议司法机关出台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建立健全黑恶财产查控机制,汇集数据资源,全链条核查涉案财产流转轨迹,确保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追逃、追赃同步推进。   

刘静坤也认为,追逃与追赃并重应当成为执法办案的指导原则。在追赃过程中,要坚持法定的办案程序,依法甄别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有效维护被害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时延安建议,统筹考虑反洗钱、追赃、追逃工作,黑恶势力外逃需要资金支持,因而跨国追逃也需要考虑“打财断血”。要继续推动跨国跨境警务合作,尤其是要与外逃人员热衷的国家和地区的警察部门紧密联系;要充分利用国际公约提供的法律工具和机制。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既要持续推进追逃工作,也要同步开展案件调查,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在逃人员归案的,要依法及时核实证据,补充完善证据体系,确保办案质量。”刘静坤说。

行业清源

“三书一函”强力推动行业治理清源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董凡超周斌

夏至,烈日之下,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一居民区内,“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厉打击赌博犯罪”等鲜红标语格外醒目。安宁的氛围并没有让当地居民忘记,两年多前,周边的公园、车棚等都曾是张某威涉黑团伙的聚众赌博场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屡见不鲜。   

今年年初,南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宣判后,迅速向当地土地开发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直指乱象源头,推动开展整改工作。土地开发中心立即行动,通过重新招标物业公司、规范回迁社区物业管理等措施,实现社区环境转变。   

生活开始井然有序,欢声笑语日渐增多。当地居民格外珍惜这久违的安宁,热烈拥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司法机关主动作为,用司法建议书助力行业清源的做法大加赞赏。   

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公安提示函并称“三书一函”。《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各地积极运用“三书一函”大力推进对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的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整治乱象源头

“20多人的涉黑团伙,打荷、抽水、望风分工明确,赌场地点更是公开露天、人流密集。”南沙区法院刑庭庭长蔡穗硕回忆起对张某威涉黑案阅宗时的情形,直言触目惊心。   

如何避免类似的涉黑组织死灰复燃?开展司法审判的同时,蔡穗硕和同事深入当地走访调查,梳理总结同类型涉黑案件,向高校专家学者请教涉及行业专业领域的问题,借力“外脑”进行研判分析。最终认定,监管缺位、行业乱象丛生是导致黑恶犯罪滋生的重要因素,于是向当地土地开发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实现行业清源,才是真正案结事了。”蔡穗硕说。   

南沙区法院院长严剑飞告诉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沙区法院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列为重点,各业务庭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梳理研判行业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隐患,制发司法建议书。   

记者注意到,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各地越来越多地运用“三书一函”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职、强化监管,助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各级政法机关、监察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3.8万余份,其中,2.1万余份已于6月底前按期回复。   

“与过去局限于具体司法办案职能不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运用‘三书一函’,是政法机关积极参与根源治理的有效方式。”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评价说,“三书一函”是政法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行业清源”持续引向深入的有效载体,这一机制实现司法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衔接,对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提升制发质量

前不久,在办理“殇夫班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挖掘当地火化、安葬行业乱象,集中汇总案情反映出的问题后,向民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殡葬服务行业顽疾逐项清理。   

在打击软暴力、插手民间纠纷、黄赌毒等突出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云南省永仁县公安机关及时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公安提示函份,推动落实源头治理措施。   

“要让被建议、提示单位采纳、信服,首先要切实保障建议、提示的自身质量,将制发工作做到规范标准。”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高新一直   

记者采访了解到,以前,由于对各行业、系统问题缺乏深入研究,部分“三书一函”采用概括性、模糊性的语言描述相关问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也往往浮于表面、效果不佳。专项斗争中,各地严把“三书一函”质量关,推动问题指向精准,让建议、提示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专项斗争开展至今,芜湖公安机关针对10个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公安提示函件,每件都经过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扫黑大队大队长倪小宝说,芜湖公安机关专门成立提示函制发审委会,来自治安、刑侦、法制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定期座谈研讨,层层审核提示函的质量。   

贵州省开阳县专门出台《“三书一函”档案管理规定》《“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等规章制度,推动“三书一函”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作用。   

开阳县扫黑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阳县印制了统一的文书格式,规范了文书内容,要求办案人员制作“三书一函”时,必须载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的具体意见建议和完成整改的时限,以此确保问题的针对性、整改的必要性和收书单位整改的可操作性。   

蔡穗硕认为,只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大量样本剖析,才能真正厘清行业内部的管理漏洞,为提升司法建议书的精、准、实打好基础。   

“我们鼓励办案人员善发现、多研究,积极撰写高质量的‘三书一函’,计划评选一批优秀文书进行表彰奖励。”江苏省如东县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说,如东县已明确将“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范畴。

强化跟踪问效

村民反映,乌七八糟的协会都取缔了,再没有强占土地、敲诈勒索的事情发生;辖区民警说,最近接到的治安、刑事案件报警明显减少……这是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办案团队就朱某平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司法建议工作进行回访时得到的反馈。   

“莲花县法院就此案反映出的村居‘两委’软弱,在组织建设、集体土地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缺漏等问题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办案法官尹淑艳告诉记者,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莲花县法院持续跟进,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到位、不留隐患。对没有按期回复的,将继续发函督促办理进度。   

多名受访的政法干警告诉记者,“三书一函”绝不是一发了之,还要加强对办理情况跟踪问效,保证不走过场。   

倪小宝介绍说,针对前期工作中少数被建议单位存在治理不积极、回复不主动的情况,芜湖公安机关及时建立追踪问效三级监督机制。公安提示函在发送至被建议行业部门的同时,抄送市级扫黑办,从市级层面进行动态监管。省级扫黑办汇总梳理市级相关信息,定期研判、监督。   

“被建议单位要向制发单位、同级扫黑办、所涉行业监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交账、销号,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倪小宝说。   

“南沙区法院将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属地群众对司法建议书落实整治情况进行评议,借力压实责任,提高督办力度。”蔡穗硕说。 

程雷认为,要积极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对“三书一函“的程序、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对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三书一函”公开送达和接收回复,体现其仪式化、庄重化、监督化等内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靳高风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三书一函”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可考核性,不断深化完善这一机制,推动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行业清源,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常煜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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