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上网玩乐朔州公布4起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袁兆辉)11月27日,记者从朔州市纪检委获悉,继本月公布9起违规典型案件后,朔州市纪检委再次公布4起违规典型案件,分别为:
1、11月10日17时许,山阴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纪检组长刘泽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电脑上玩网络游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免职,并被调离纪检岗位。
2、11月10日17时许,山阴县地税局纪检组长邵军杰上班期间在办公电脑上播放电视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免职,并被调离纪检岗位。
3、11月10日10时许,朔州市联通公司纪检监察室干部张红霞上班期间在办公电脑上看电视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罚款元处罚,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4、11月10日10时许,朔州市联通公司纪检监察室干部水翠琴上班期间在办公电脑上浏览“天猫”购物网站,受到记过处分,罚款元处罚,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吃拿卡要顶风违纪运城通报20起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荔)11月29日,运城市纪委又通报了20起涉及“吃拿卡要”问题的典型案件,万荣县公安局荣河派出所原指导员吴朝峰等20名顶风违纪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1、万荣县公安局荣河派出所原指导员吴朝峰在担任万荣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队长期间,收受案件当事人家属现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稷山县治超办流动稽查二队原队长吴东明在担任稷山县治超办流动稽查二队队长期间,多次收取当事人现金和物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永济市城东街道农机站站长李文霞在担任永济市城东街道农机站站长期间,多次索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礼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建议免去其城东街道农机站站长职务。
4、稷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王荣在担任稷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期间,收受服务对象现金、礼品、购物卡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垣曲县新城供电所所长(原皋落供电所所长)吕建军在担任垣曲县皋落供电所所长期间,向辖区内面粉厂索要面粉用于该所集体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垣曲县皋落供电所所长崔志刚在担任垣曲县皋落供电所所长期间,向辖区内面粉厂索要面粉用于该所集体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平陆县交通局海事处干部牛奎元在平陆县交通局海事处工作期间,收受当事人给予的现金;收受服务对象给予的加油款,并接受吃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芮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汉平在担任芮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期间,在办案过程中收受当事人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闻喜县桐城司法所所长张秉泽在担任闻喜县桐城司法所所长期间,违规向监管对象收钱用于征订报刊杂志;接受监管对象给予的饭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闻喜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董永贵在办理公证业务期间,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后未开具票据;并以办理公证书需工本费、打印费为由,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永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筑队原队长李军凯在担任永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筑队队长期间,先后以评标费、标书制作费及餐饮住宿费等名义贪污工程款用于个人开支;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12、新绛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民警仪国强在新绛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工作期间,收取案件当事人罚款后不开具任何票据,并将所收款用于单位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临猗县公安局情报大队大队长张建民在担任临猗县公安局嵋阳派出所所长期间,以打印户口底簿名义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且未开具任何票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稷山县治超办流动稽查一队队长薛立平在担任稷山县治超办流动稽查一队队长期间,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并承诺给车主予以照顾;徇私舞弊,放行违章车辆,受到记过处分。
15、永济市卿头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负责人王红兵在担任永济市卿头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和负责人期间,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取土地承包合同鉴证费,所收款用于单位和个人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临猗县卓里工贸区原副区长闫晓斌在担任临猗县北景乡武装部部长期间,向辖区内各村重复收取民兵整组费并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17、闻喜县食药局局长卫晓岩安排单位会计在对全县餐饮服务和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时违规收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8、垣曲县住建局房产管理所所长陈国强在担任垣曲县住建局房产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办理房产所有权证,造成国家应收契税流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芮城县食药局稽查队二中队队长陈胜利在担任芮城县食药局稽查二中队队长期间,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随意确定罚款数额,违规代收、代缴罚款,受到记过处分。
20、万荣县职业中学校长杜好林在担任万荣县职业中学校长期间,安排人员违规向学生收取食宿费,用于支付学生和教师食宿费用,受到记过处分。
据了解,今年8月15日以来,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吃拿卡要”案件多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余人。
公车私用上班违规忻州公布9起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利强)11月28日,忻州市纪委网站公布今年该市查处的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这9起案件分别是:
1、保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乃蝉所配公车其子经常使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平市西镇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赵未玄值班不在岗,受党内警告处分。
3、原保德县桥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韩赛昌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4、忻府区董村中学校长张建隆教师节前夕,购买元超市购物卡给本校教职工发放,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5、河曲县政府办工作人员乔峰上班时间上网用qq聊天,且在接受检查时态度恶劣,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曲县政府办督查科科长秦国军被责任追究,受党内警告处分。
6、繁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陈玺、姜小鹏在参加完朋友聚会后前往ktv唱歌,陈玺出示工作证希望给予优惠,两人受行政降级处分。
7、忻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岳顺利驾驶本单位公车去饭店和朋友吃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忻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8、繁峙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人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其中闫青梅、杨美萍、赵晓晨受行政警告处分;姜心忠、郭琢、甄小英受党内警告处分;繁峙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国璧被责任追究,受党内警告处分。
9、原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督导员裴俊生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吕梁通报5起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任永亮通讯员李佃忠)记者11月26日从吕梁市纪委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陋习,吕梁市纪委集中查处了一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典型案件。
1、原柳林县质监局副局长段玉峰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年10月2日为儿子操办婚礼摆宴21桌,给予段玉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质监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柳林县质监局局长侯胜利进行诫勉谈话。
2、原交城县西营镇教办副主任张成贵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年10月1为儿子操办婚礼摆宴27桌,给予张成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西营镇教办副主任职务,给予负有主体责任的西营镇教办主任熊春生行政警告处分。
3.交口县人大原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张寿礼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等问题。年1月以来,张寿礼为其子操办婚礼分三次在不同场所进行宴请,邀请非亲属97人参加。年7月26日为孙子操办满月宴,邀请非亲属26人参加。给予张寿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柳林县柳林镇高瑞娥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高瑞娥年10月9日为儿子操办婚礼摆宴19桌,违规收受礼金1.3万元。给予高瑞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礼金,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柳林镇党委书记刘旭平进行诫勉谈话。
5.柳林县煤运公司保卫股股长陈平则为其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年10月8日、9日为儿子操办婚礼分两次宴请宾客,共请客21桌,免去陈平则煤运公司保卫股股长职务,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柳林县煤运公司经理刘国宝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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