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7月11日节目回听及热线回复

市卫计委7月11日热线回复

一、吕亭镇石桥村五保户江先生,反映医院就诊,新农合给予了报销,还有两千多元钱未在民政部门报销问题。

回复:五保供养对象全额报销指的是: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全额报销。

下线后,经民政局社救科了解,江先生的住院费用报销先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接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已实行了“一站式”结算。其未报销部分为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费用。反映人确实生活困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二、孔城镇吴女士反映和一是在外地看病于今年元月份将住院费用材料送至孔城中心卫生院,到6月份未收到报销款;二是询问低保户补助标准;三是本人是盲人,询问住院护理费补助问题。

回复:下线后,市新农合医院、孔城中心卫生院联系,市医院在年3月30日已将报销款打到吴女士个人粮补折上,已联系吴女士告知款已到位;

电话中询问B类低保费用,我委于民政局了解到:农村低保标准为A类每人/月元,B类每人/月元,C类每人/月元;

关于残疾护理费用,与市残联进行了联系。经了解,反映人残疾护理补助已由村部上报,但近期因全员抗洪救灾,致使进度滞后,待恢复正常工作后进行打卡发放。

三、龙眠低保户陈先生,反映自己患有肿瘤,询问大病保险报销问题。

回复:下线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随即与国元农业保险联系,陈先生年大病保险补助费用已办理完毕,已补助到位。年大病保险补助费用,保险公司正在统计,如果达到大病保险补助范围,将第一时间给予补助。已将此情况告知陈先生,陈先生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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