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市民反映: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一位同医院住院大约一个星期左右,该院主治大夫就要求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再办理住院手续,(患者还是继续治疗中、只是办个手续并交第二次入院费)医院规定并要求的,如果不这样做,就扣主治医生的工资,但是这样做会让患者多交门槛费,且报销比例也会减少,县医院的这种情况我已看见过好几次了,医院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吗?医院是根据什么规定要求患者这样做?医院违规怎样诉求?
回复
回复单位:卫计委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医院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规定,市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保、新农合政策,不得为降低相关指标而采取降低入院标准或分解住院等方法,若出现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二、接到问题反映后,医院医教部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反映人,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短信均未回复,留下的QQ号码也无法添加好友,无法详细核实来信中反映的情况。希望反映人能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提供具体信息,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联系-。
三、下一步,医院继续严格执行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加大日常督查和巡查力度,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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