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禁令

当前,全市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布如下禁令:

一、禁火时间:年11月1日至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桐城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米范围内。

三、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违规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禁止在经批准的祭祀点以外点烛、燃香、烧纸等活动;

(三)禁止炼山、烧炭、烧灰积肥、烧田埂地坝;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吸烟、野炊、电网狩猎等活动;

(五)禁止其他极易诱发森林火灾的用火活动。

四、处罚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桐城市人民政府

年10月24日

桐城在线广告合作联系-

?

扫一扫下载订阅号助手,用手机发文章赞赏

长按







































白癜风诚信企业
中科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tongchengzx.com/tcsjt/403143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