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我的物业,连这你都敢要钱

新闻君按

近几年,有关各类物业收费是否合理合规的讨论不绝于耳。日前,家住在宜昌新苑小区的赵女士通过《热线青岛》节目反映:前几天她搬家,小区物业要收取五块钱的车辆通行费,但提供不出相应的发票和收据。赵女士很不理解,更不明白这样的物业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1市物业办:物业收费归物价局管

青岛市物业办副主任刘毅介绍:目前针对这种收费,物业办没有相关政策法规,价格由物价局监管,居民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热线举报,价格部门会进行查处,物业办会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物业收费时应和广大业主或业主大会进行协商,明确收费标准和时间,通过三公开的方式,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此外,应按国家税务部门管理规定提供相应的票据。

2物价部门:热线联系不上

新闻君当天多次拨打物价部门热线,遗憾的是不是占线等待,就是直接被挂断,在工作时间多次拨打均未能拨通。想要举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3律师:看物业收费是否备案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于兆惠律师表示:任何一项价格的制定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收取各种服务费应到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并得到正规批复或收费许可。如果没有这类手续就属不合理收费。

这类收费不合理!

青岛小区物业标准执行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中,第二条对不同车型收取的停车费做出了规定。

听众赵女士的搬家车属于中型车。《标准》中规定,中型车:露天停车50元/天、室内停车70元/天,车位租赁费元/月。这项规定只针对业主,还是也包括临时车辆?急救车、邮政车、施工车辆进入小区也收费吗?······

带着这些疑问,新闻君最终查阅到《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四章“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等车辆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规定以外,业主或业主大会若允许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一定费用。

律师提示

学会合理维权:遇到类似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学会获取证据:索要收费凭证。必要时使用手机录音功能记录真实对话。

青岛新闻广播FM.6综合《热线青岛》节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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