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发布通知称:本着就近办理的原则,自年11月7日起,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新商品房登记办证全部交由房屋地址所在区所、分中心办理。据介绍,该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为广大办证百姓带来优质便捷的服务。
据了解,沈阳多数的房产登记业务都必须到位于沈河区大西路的房地产大厦办理。因为业务量大,尽管房产登记大厅的工作人员每天连轴转,仍无法避免市民排大队的尴尬。一位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将业务分流到各区,即方便了市民,也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压力,可谓两全其美。”
沈阳市各区所、分中心地址
1、和平交易所:和平区砂山街98号
公交车:、、砂阳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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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河交易所:沈河区团结路88号
公交车:、、、、、、、、房产超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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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东交易所:大东区小北关街43-6号
公交车:、、、、、、、物价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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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皇姑交易所:皇姑区淮河街2号(近皇姑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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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铁西分中心: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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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五楼)
公交车:、、、、、、、
地铁:于洪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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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浑南分中心: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经济国际花园、孤家子派出所对面)
公交车:(沈阳乐府艺术学校站下车,东走20米左右至交通岗,南走至浑南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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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晚报
编辑/kika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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