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年后首场土拍时间定了刚刚获批合肥

近日

合肥市发改委联合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教育局修订了

《合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

2月22日,记者获悉,目前新办法已经正式发布,新办法有效期为5年,当中出现了不少变化。公办园

保教费、住宿费政府定价管理。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教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民办园

1、普通园:

保教费、住宿费由市场调节

普通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应在开学前三个月,报所在县(市)、区发改、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经备案的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稳定,原则上2年内不得变动。

2、普惠园:

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宿费最高限额,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调整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增幅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确需高于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的,由教育、发改、财政部门通过开展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确定收费标准。经备案的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稳定,原则上2年内不得变动。

十问十答

新办法出台后,哪些费用可以收?哪些不能收?不继续上了,如何退费?记者帮您一一问好了。

1、记者:某省一类幼儿园开办分园,是否可以和总园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答:不可以,分园不得按照总园的标准收费。各幼儿园开办的分园不能视做和总园相同的等级,因此,不能按照总园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果分园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省一类园或市一类园的等级证明,则可以按省一类园或市一类园标准执行。

2、记者:我家小孩去年上幼儿园,学费元,今年幼儿园通知收费调整为元,要求家长缴纳元,符合规定吗?

答:不合规。新办法规定,收费标准调整后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应继续按照原标准元缴纳。

3、记者:农民工小孩上幼儿园时,幼儿园要另外收取元费用,符合规定吗?

答:不合规。农民工子女上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如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

4、记者:幼儿园收费后如何退费?

答: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请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一)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请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住宿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

(二)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点为办理离园手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后据实退还。

5、记者:幼儿园在正常课内开办特色班,是否可以另外收费?

答:在正常时间内,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为名另行收取费用。

6、记者:幼儿园能否收取家长捐资助学?

答: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7、记者:幼儿园是否能收取书本费?

答:新办法规定,除保教费、住宿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另外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8、问:某幼儿园收取元/月的不足龄费是否合理?

答:幼儿园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9、某幼儿园收取报名费、特殊教育费、学杂费等是否合理?

答:不得收取。

10、幼儿园可以开展延时和寒暑假托管服务吗?

答:各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和家长需求,提供开展延时和寒暑假托管服务以及开办托幼班收取费用的,需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合肥6宗经营性用地拍卖时间调整至3月5日/6日

因受疫情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年12月18日和年1月3日公告的6宗经营性用地出让时间进行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包河区BH201号、滨湖科学城BK201号、经开区JK201号、经开区JK202号、瑶海区YH201号、肥西县FX201号等6宗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调整至年3月2日上午11:30,拍卖时间调整至年3月5日和6日。具体拍卖场次另行通知。

二、年3月1日前,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不再实地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中心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预审。

三、严格控制进入拍卖厅人数,每家竞买单位最多不超过2人。大厅入口处将安排专人负责对竞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异常人员将谢绝入内。进入拍卖厅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竞买人员指定座位入座,竞买人员之间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米。每次拍卖结束后,将对场地进行全面消毒。竞买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及时退场。

四、竞买单位须在拍卖前提供书面承诺,明确本单位参与现场竞买的人员在参加竞买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已在本市居住,没有与湖北省等重点疫情地区旅行或人员接触史,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承诺如实填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信息,如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现场拍卖结束后,竞得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区域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除参与竞买的人员外谢绝其他人员在办公及公共区域逗留。

上述地块其他出让条件不变。

所有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的发布,一律以合肥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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