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敏

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敏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11月26日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敏丽同志提出辞去桐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桐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敏丽同志辞去桐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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