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从11月18号零点起,青岛将停止征收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这也意味着,从18号起青岛市民乘坐出租车不需要再交1元的燃油附加费。据了解,根据“油运价格联运办法”,成品油价格在每升7.07元以下一个月,即可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目前成品油价格已达取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