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年富锌水稻产业化生产补助实施细则
为加快发展富锌水稻生产推进功能农业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做好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财〔〕号)、《桐城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桐财发〔〕号)和《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桐农工办〔〕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将从稻谷补贴种植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量用于富锌发展。为规范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全市范围内年从事富锌水稻产业化生产发展的规模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富锌生产地在富锌区域,且相对集中成片,种植面积不少于亩;
2、有含锌稻米企业标准;
3、有自营品牌和产品标识;
4、有产品包装,且包装有明显的“锌”标志
5、有独立销售渠道。
三、补助标准
根据资金量和全市申报核实的总面积测算及从事加工销售企业规模,全市执行统一的标准。
四、实施方法
1、公告。验收结束后,拟奖补主体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
2、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自愿申报,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表1);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主体公章);
(4)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5)经镇街政府(或镇街农业部门)鉴证的耕地在富锌区域内的流转经营合同(必须附流转地点、面积分户花名册),镇街农业站审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确认一致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上加盖镇街农业站和主体公章;
(6)亩以上示范基地地理位置登记表(见附表3);
(7)企业标准复印件;
(8)企业商标;
(9)锌米包装;
(10)销售渠道证明。
申报材料要按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试三份,一份报市,一份留存镇街农业站,一份主体自留。11月20日前申报主体要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地镇街农业站初审,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或递交时间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
3、核查。镇街农业站组织核查小组进行逐户实地核查,核查人在申报表上签具意见并签字,镇街农业站签具意见。11月31日前镇街农业站完成审核任务,并将各主体申报材料及助核查统计表(见附表7)电子档和纸质档送至市种植业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4、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富锌水稻产业化生产补助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对拟补助的主体及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6、拔款。市财政局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直接拔付到各主体帐户。
?????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年10月28日
▌来源:桐城政府网
▌责编:知白
▌审核:一苇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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