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桐城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桐城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15名。
二、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守纪律讲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年2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鼓励从事过审查调查、执纪执法工作,或者具有法律、财务、审计、信息技术、工程规划等相关专业学历的踊跃报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桐城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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